一次性伤残补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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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释义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致残后,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伤残待遇,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。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,则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| 伤残等级 | 支付标准 |
|---|---|
| 一级伤残 | 27个月本人工资 |
| 二级伤残 | 25个月本人工资 |
| 三级伤残 | 23个月本人工资 |
| 四级伤残 | 21个月本人工资 |
| 五级伤残 | 18个月本人工资 |
| 六级伤残 | 16个月本人工资 |
| 七级伤残 | 13个月本人工资 |
| 八级伤残 | 11个月本人工资 |
| 九级伤残 | 9个月本人工资 |
| 十级伤残 | 7个月本人工资 |
上述支付标准中的本人工资,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%计算;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%的,按照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计算。
释义来源
-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六条、第三十七条、第六十二条、第六十四条
